第61章 第二间店_异世界商店街经营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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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第二间店

  趁姆姆给爱德华磨指甲的空隙,路遥递出平板,让这位慈爱的父亲挑选美甲款式。

  爱德华还在惊异姆姆的能干,血族的爪子可以自由收缩,为方便姆姆磨爪子,他特意连爪尖也露了出来。

  他的手比常人苍白,指骨修长,指缘圆润,指尖锋利。

  即使不做美甲,看起来也足够赏心悦目。

  爱德华推开平板,微微扬起下巴,骄傲地说:“我先不选了。小明一定会给爸爸做一副好看的指甲。”

  姆姆也很来劲,欻欻几下替爱德华磨好指甲,从抽屉里取出一排深色甲油。

  路遥在一旁围观,姆姆大概很了解爱德华的喜好,磨好甲面,涂上保护甲油,照灯后,几乎没怎么思考,就开始操作。

  安布罗斯、克拉丽莎两位新学徒也站在一旁学习。

  姆姆先薄涂两层黑色,拿笔刷浅浅晕染开,层层叠加出富有质感的通透底色。

  再换成小笔刷,在指甲上画出十字格纹,刷上银色的魔镜粉,扫去余粉后,就有了暗黑系复古风美甲的调调。

  这还不够,姆姆还在爱德华的指尖刷了银色猫眼甲油,用磁石吸出一弯浅浅的银色月牙。

  做完四个指头,姆姆摸出一瓶绿色甲油,和一瓶浅蓝色甲油,推到路遥面前:“叽叽。”

  路遥听姆姆咕噜咕噜说了一阵,坐到爱德华面前,拿起笔刷开始调色。

  姆姆想要一个彩绘的甲面,但他还没有学好,做不出想要的样子,请求店主帮忙。

  路遥调好甲油颜色,捏住爱德华的手指,开始工作。

  爱德华有点抵触被人族触碰,路遥伸手的时候,他皱眉往后收手。

  姆姆“叽”了一声,他才不情不愿的顿住不动。

  血族的手颜色冷白,像画室里的石膏像,摸起来更是冰凉。

  姆姆有意留了无名指没有刷底色,路遥拿出白色甲油胶薄涂叠加,画出纯白底色,然后换成细细的软笔刷,开始描图。

  爱德华紧紧盯着路遥,眉宇间带着淡淡的嫌弃。

  他真的很不放心这个人族。

  路遥先蘸取一点浅蓝色甲油,点到甲面上。

  笔刷刚落上去,爱德华就不耐烦的“啧”了一声。

  他不喜欢这种浅浅淡淡的清新色彩。

  路遥加快速度,三两下描画出蓝色史莱姆的形态,爱德华表情一顿。

  随着笔刷反复勾画,甲面上呈现出“史莱姆眯着眼睛,靠在黑色的绿眼睛蝙蝠身侧”的小插画,爱德华渐渐失去表情管理能力。

  姆姆想要的构图,真的很考验手法。主要是配色和风格和另外四根手指完全不一样,处理不好就会很割裂。

  路遥画得比较有棱角,但又十分可爱,像童话插画,又莫名有一种硬质的机械感。

  姆姆趴在桌子上,盯着那副图看了许久,满意点头。

  转头又拉起爱德华的另一只手,牵起他的食指,让路遥再画一副。

  爱德华抿住唇,眼神飘了飘,手没再躲闪。

  这人族会画画,倒还算有点用。

  这记次画的是另一个场景,甲面上半黑,下半白,用胶条隔开上色。再用细细的软笔蘸一点暗红色甲油,勾勒出窗框。

  窗外夜幕重重,月牙弯弯,小史莱姆和披着小披风的蝙蝠蹲在窗台上看月亮。

  “叽!”

  路遥刚画完,姆姆就激动地叫了起来。

  爱德华缓缓抬起手,眼里划过一道光。

  即便短时间可以抵御太阳的伤害,爱德华本身还是很讨厌被太阳照到,平时白天不会轻易出门。

  很多个夜晚,他抱着小明趴在寝室的窗台看月亮。

  他一直以为小史莱姆什么都不懂,原来他都记得。

  路遥轻声提醒:“先照灯。”

  照灯后,路遥先在彩绘的甲面上画上光、暗两种魔法阵固定。

  爱德华有些惊讶,一个厉害但又丝毫没有强者姿态的人族,很少见。

  安布罗斯红色的眼瞳颤了颤,即便不考虑深渊魔法,这个人族对魔法的运用也让他极为感兴趣。

  最强的攻击魔法和最强的修复魔法都被她运用在染甲上,而且结合得十分巧妙。

  路遥做完姆姆拜托的工作,让到一旁,手撑着下巴,看姆姆给爱德华做另一只手。

  因为这副彩绘更多描绘夜色,甲面上黑色占据主导,姆姆便将另外四根手指的底色改为白色,用黑色甲油画出格纹,指尖涂了黑色的猫眼甲油,用磁石吸出一道小月牙。

  十根手指完成,黑白交错,是一副精致又很有特点的鸳鸯甲。

  姆姆偏着脑袋看了一会儿,慢慢挪下凳子。

  片刻后,他抱着两个装饰品的小盒子回来,小肉爪扣开盒子,挑挑拣拣,最后选出几个银色的配饰。

  姆姆把配饰推到路遥面前,请她帮忙缩小。

  路遥忍不住去看爱德华的表情,姆姆给血族挑了银色的十字架和银链条。

  爱德华看到十字架,没什么反应,还伸手想摸摸姆姆,被姆姆后仰躲开。

  “……”

  这个血族大概没救了吧。

  路遥抬手画出魔法阵,黑色的光芒笼罩住小饰品,慢慢缩小到姆姆想要的大小。

  姆姆托起爱德华的手指,小心涂上胶水,用镊子夹起银色十字架放到指甲上。

  爱德华恍然看向路遥,才想明白她刚刚看他那一眼的意思。

  姆姆之前一直和爱德华住在森林深处的城堡里,没有人可以闯进始祖吸血鬼的住所。

  他不知道血族忌讳银器和十字架。

  不过店里用的小饰品不是真正的银制品,没什么危险。

  贴上十字架,姆姆又在爱德华另一根手指上贴了时尚的细银链条,优雅复古风的美甲渐渐转向赛博朋克风。

  姆姆完成整个甲面,路遥花了点时间给每根手指都画上光、暗两种魔法阵,最后由姆姆使用封层魔法收尾。

  爱德华抱起姆姆,语气惊喜得好像小史莱姆刚刚拯救了世界一样,“小明连魔法都学会了,不愧是我儿子!”

  店员:“……”

  姆姆心里高兴,对着手指羞涩的“叽”了一声。

  爱德华抱着姆姆转了几圈才放下来,举起双手看了看。记

  黑白色的甲片上贴了缩小的十字架和银链条,手绘的格纹线条简约优雅,加上一点撞色设计和灿亮的猫眼效果,很符合血族的审美。

  爱德华眼眸半阖,盯着左右手无名指和食指上的彩绘,浅浅的温柔在眼底流转。

  最喜欢这两幅彩绘,构图、色彩和风格他都喜欢,恰到好处的融入小明的设计,又不无意外的成为整幅美甲的灵魂。

  但因为是人族画的,他决定在心中暗暗欣赏,并不想说出来。

  最妙的是在魔法阵固持下,即便他收缩回指尖,甲面的彩绘只是压缩得小一点,丝毫不会损坏,也不用担心打架会刮花。

  爱德华默默欣赏了一会儿,越看越觉得满意。

  姆姆凑过来,小心翼翼扯了扯他的斗篷,“叽叽。”

  爱德华低头抱起姆姆,“怎么了?”

  姆姆把这段时间在外面的生活跟爱德华说了,包括独自在野外生活的孤独、遇到危险被店主救下、成为店员,学习接待客人和做美甲……

  姆姆:“叽叽!”

  他现在想继续学习,以后做一名美甲师。

  爱德华听完沉默许久,失而复得的情绪还没退去,孩子长大,想要离家的忧愁又缠绕住了他。

  他是世界上第一只吸血鬼,也会是最后一只。

  始祖吸血鬼早些年也意气风发,风光无限,眷属遍布整个亚历山大大陆。

  可人族很奇怪,没有力量的时候,勤恳和善,努力求生。

  一旦获得力量,就如恶鬼现世,开始大范围虐杀人族,很多时候并不是为食物。

  等到无法从人族身上获得优越感之后,眷属们开始残杀同类。

  人族的故事里总是把始祖吸血鬼描述得邪恶可怖。

  无人知晓,因为人族眷属自相残杀,始祖沉眠了两千年。

  爱德华再醒来时,他的眷属几乎全被圣殿骑士肃清。

  他没有去寻找侥幸活下来的零星眷属,而是找了一处清净之地静养,养着一群低能的小魔物,浑然度日。

  这次跟着安布罗斯出来,其实是个意外。

  他只是对住了两百年的安分邻居要搬家这件事起了一丝好奇,莽莽撞撞跑出来,还在太阳下走了一圈,惊喜是找回了小明。

  小明是他最喜欢的一只小魔物。

  但现在这只魔物说,他想留在这个小镇,这家小店。

  爱德华的心脏开始刺痛,和两千多年前一样。

  不管是眷属还是魔物,总会找理由离开。

  爱德华抬手覆住胸口,看向路遥,翠绿的眼瞳里闪过一丝狡黠,磁性的声音浅含诱惑:“我可以初拥你,要不要成为我的眷属?”

  两千多年后,始祖再次决定初拥一个人族。

  不管结果好坏,他会为这个决定负责到底。

  坐在旁边的尤金妮娅听到这句话,眼中的惊愕难以掩饰。

  她此时还没注意到,整间店里,她是唯一真正普通的人族。

  哈罗德气得直接站起来,隔开爱德华,将路遥挡在身后,眼眸沉沉:“你在说什么鬼话?路遥才不会记成为血族,离她远点。”

  克拉丽莎悄悄召唤出红色镰刀,除尤金妮娅还不明事态,其他店员都暗暗进入警戒状态。

  爱德华神情困惑:“我既是始祖血族,初拥她之后,她不仅会获得力量,还会永生。你们为什么要阻拦?”

  不等其他人说话,路遥从哈罗德身后探出脑袋,有些疑惑又有些好奇:“您为什么想要初拥我呢?”

  始祖血族的身份令人惊讶,但路遥明显感觉到爱德华不喜人族,突然提出要初拥,着实有点奇怪。

  爱德华翠绿色的眼珠转了转,似乎不明白路遥为何要这样问,敷衍地回道:“因为你是被选中的人,我想赐予你无上的力量。”

  路遥退后一步,“不用了不用了。”

  这话一听就是画大饼,路遥身上的中二细胞早已被圆梦系统榨干,再也不渴望什么力量。

  爱德华更加困惑了,她为什么不动心?

  两千多年前,那些人族明明一听说可以成为他的眷属,几乎蜂拥而至。

  姆姆扯了扯爱德华的斗篷,激动地“叽叽”出声。

  爱德华皱起眉头,本就苍白的面容似乎更加没有血色了,抬起脚尖轻轻踢了姆姆一下:“没良心的小东西,不过是试探她一下,这就担心了。”

  路遥松了口气,原来是试探。

  爱德华走了,顶着正午的大太阳离开,没有带走姆姆。

  姆姆站在门口,哀哀地“叽叽”了几声,看着爱德华的身影消失,最后默默回到店里。

  布拉伊比斯城,皇宫。

  大祭司被陛下三道诏令急传回皇宫。

  御座之下,卡洛斯一身银色法袍,银发飘然,双眸紧阖,微微倾身,对巴伊斯三世行礼。

  按照时间来算,巴伊斯三世已到期颐之年。

  而端坐于御座之上的陛下,身壮如牛,面容看起来不过知命之年,清瘦矍然的眼底暗藏锋芒,俨然还有雄心。

  “大祭司不必多礼。本次急召你回宫,是有一事,需大祭司出力。”巴伊斯三世望着面前的盲眼祭司,语气尊敬,又仗着祭司目不能视,深褐色的眼眸里泄露出隐晦的怨怼和不甘。

  卡洛斯对此毫无知觉,声音柔和:“陛下有何事?尽请吩咐。”

  巴伊斯沉声道:“北部边境,有个小镇。镇上有一家店,传闻有巨龙盘踞。朕要你调用圣殿之中的光明骑士,陪同金克莱卿前往绿宝石镇,调查此事。以防万一,还想请祭司制作一封契约书。”

  圣殿,本是大祭司的职责所在。

  全圣殿的骑士都听命于大祭司,拱卫国都和陛下。

  但在大约十年前,大祭司为陛下炼制秘药时,不慎伤到眼睛,圣殿的大部分权力被借机架空。

  如今只剩最精英的一队光明骑士还被大祭司牢牢握在手中,非大祭司亲口传令,谁也指挥不动。

  连陛下也无法诏令他们。

  卡洛斯微微低头,沉吟半晌,似乎十分不解,“圣殿中的光明骑士全都听命于陛下,又何须让臣发令?至于契约书,陛下也知,多年前那桩事故,夺去臣大半力量。如今再做不出强力的契约书,还请陛下另请高人。”

  巴伊斯狠狠捏住御座扶手,才没有当场发作。

  他明白,早已于大祭司离心。

  记若非卡洛斯一直把控圣殿最精英的光明骑士,他早就不想要这个不听话的大祭司。

  沉默紧绷的气氛在君臣之间蔓延,最后是卡洛斯败下阵来。

  他状似无奈地叹了口气,妥协道:“殿中如今能调用的圣阶光明骑士,只有那对双子妖精。陛下若是不嫌他们出身低微,臣可以命他们陪同金克莱卿前往北部边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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